我司現(xiàn)委托明易網采用電子競價方式對三明市沙縣區(qū)康養(yǎng)城商業(yè)廣場C11地塊地上一層停車場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前來參與競價。現(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租情況概況
1. 招租項目名稱:三明市沙縣區(qū)康養(yǎng)城商業(yè)廣場C11地塊地上一層停車場;
2. 招租人名:三明生態(tài)新城明城康養(yǎng)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
3. 招租項目位置:位于三明市沙縣區(qū)虬江港區(qū)路9號康養(yǎng)城商業(yè)廣場C11地塊。
4. 資產明細:此次招租共計1處資產,為三明市沙縣區(qū)康養(yǎng)城商業(yè)廣場C11地塊地上一層停車場16個停車位;
計租停車位數(shù)(個) |
16 |
招租底價(元/個/月) |
50 |
租賃年限(年) |
5 |
租金優(yōu)惠期(月) |
2 |
擬定用途 |
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及運營管理項目 |
交易傭金支付方 |
承租人 |
原承租人 |
無 |
說明: 1. 租金支付方式:銀行轉賬,每季度繳納一次。 2. 租金遞增方式:租賃期內不遞增。 3. 履約保證金:3個月租金。 4. 租賃用途: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及運營管理項目。 5. 意向保證金:壹萬元(承租后轉為履約保證金); 6. 租賃期內享有2個月租金優(yōu)惠期,優(yōu)惠期內,租金按200元/月標準收取,除此之外其他各項費用按正常繳納。 7.標的移交期限:標的將于成交結果公告結束之日起15日內簽訂租賃合同并于簽訂合同后的10個工作日內移交。 |
二、招租實物狀態(tài)
按現(xiàn)狀出租(含周邊環(huán)境)
三、準入條件
1.競租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yè)法人或自然人,符合中國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經營管理規(guī)定,或者行業(yè)協(xié)會等非盈利性組織。
2.競租人守法經營,誠實守信,在以前的經營活動中未出現(xiàn)過以商業(yè)賄賂等不正當競爭手段取得經營權的記錄,無在競標中弄虛作假、串標、圍標以及中標后轉包經營行為,前三年的經營活動中無違法記錄、無商標侵權行為,無虛假廣告行為,無不正當競爭行為,銀行信用良好,無不良貸款記錄,無損害職工權益的不良記錄;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
3.競租人須無不良欠款記錄、無重大有效投訴、未因經營行為對其他出租方聲譽帶來負面影響。
4.競租人須具備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的經營資質。
四、競租要求
1.意向競租人須按規(guī)定提交競價資料,經過審核通過后,簽訂《競租須知》;向我司繳納意向金后,領取《報名資格確認書》,即成為競租人,方可參加競租。
2.競租人需自行注冊明易網賬號(網址:明易網 (fjmyjc.com)),上傳《報名資格確認書》后臺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競租。
五、競租方式
本次公開競價采用電子競價方式確定承租人;本次拍租采用有底價、增價拍租形式,明易網報出起拍價后,競拍人按約定的加價幅度競租,也可跳價競租,每次加價幅度不得低于5元(元/個/月)直至無人繼續(xù)加價,最后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承租人。競租人競租成功后,招租方出具《成交確認書》。
六、招租內容
1.計租車位數(shù)以公告為準,不論標的實際可使用數(shù)量多少。
2.競租標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計算:月租金=成交單價×計租車位數(shù)(16個),成交單價按競價結果確定。
3.共16個停車位,其他車位不在此次出租范圍內。
4.承租方自行向供電企業(yè)單獨申請高壓報裝,向供水企業(yè)單獨申請水表戶(如需),租賃期間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水電費等)均由承租方負責。
5.若承租方中途退出經營或經營期屆滿,除可移動的設備外,承租方在該停車場內的全部裝修資產無償歸出租方所有。
6.承租方逾期繳納租金超過三個月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已付租金不予退還,由此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7.場地為現(xiàn)狀交付,競租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競租人對本公告及標的現(xiàn)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
8.每個報名競租人都必須對所報標的實際情況(包括地理位置、場地狀況、目前經營情況等)做充分了解,確認該標的能夠符合自身經營需要。今后,如因報名競租人對實際情況不了解而產生任何糾紛均由報名競租人自行承擔,與出租方和拍租平臺無關。
七、對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 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2) 僅限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及運營管理項目。
(3) 須承諾以上租賃的16個車位僅限用于經營新能源汽車充電樁,不允許改變業(yè)態(tài)、不允許轉租;由承租方承擔充電站建設的所有投資,負責充電站建設、設備采購安裝及充電運營服務。
(4) 已充分了解標的物現(xiàn)狀,承租方若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租賃場地、附屬設施的結構和安全及周邊環(huán)境的前提下,經事先征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對租賃場地進行裝修施工。如因裝修施工需求需拆改標的周邊環(huán)境(包括但不限于地面、綠化、建筑物等),承租方應須于施工完成后恢復原狀。
(5) 須承諾自行辦理該標的內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建設可能涉及的改造、報批、審批、備案或向消防、城管等部門辦理審批等手續(xù),及各類經營相關證照;若無法取得相關文件和證照,所有投資損失(包含已繳納租金等)承租方自行承擔一切事項及后果,與出租方無關,并不因此向出租方主張賠償或補償。
(6) 承租方須承諾應于競價成交公告結束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合同。
(7) 承租方須承諾以上租賃的16個車位,燃油車及非充電需求的新能源車的仍可停放,由出租方設置的道閘統(tǒng)一管理,并按出租方規(guī)定的該停車位場地收費標準由出租方收取,承租方只收取新能源車輛充電所產生的費用,承租方需遵守場地出租方管理規(guī)章制度。承租方一旦參與競價則視為清楚該標的的停車收費方式,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
(8) 承租方須承諾租賃該場地作經營新能源汽車充電樁使用時,為保證場地安全,應對該停車場充電樁的車位區(qū)域購買包括但不限于場地險、第三者責任險等保險,費用由承租方承擔,投保期間不少于租賃期。因充電樁設備在租賃場地范圍內所發(fā)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擔和處理,出租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如因此給出租方造成損失的,承租方應賠償出租方的實際損失。
(9) 承租方須承諾已對該租賃標的現(xiàn)狀及特殊性、不確定性及由此引發(fā)相關風險等情況做了充分的預估和考量,自愿承擔可能存在、發(fā)生的各類投資、經營風險。
(10) 承租方須承諾因涉及到電纜管線、變壓器等充電樁所需設備的鋪設,承租方競租前需與出租方聯(lián)系到現(xiàn)場看樣,對競租標的所有情況做充分了解,一旦參與競價則視為清楚標的所有情況。
(11) 承租方須承諾有義務對所租賃場地定期進行維保,確保場地設備干凈整潔正常安全運作。
(12) 其他詳見租賃合同。
八、意向承租人現(xiàn)場資格審核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1.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或相應資質的證明文件(交驗原件,若資質證明為三合一證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證件,復印件均須加蓋公章);
2.《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
3.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簽章的《意向競價人報名表》和《承諾函》。
4.《充電樁建設方案》(評審內容包含但不限于設備外觀及配置、運營優(yōu)勢、充電安全保障、案例、技術優(yōu)勢等)加蓋公章。
5.產品質量相關證書(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ISO14001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ISO45001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ISO20000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加蓋公章。
6.產品安全性能相關檢測報告(國家認可的具備檢測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具有CMA、CNAS標識有效檢測報告):(1)充電設備內充電模塊具備灌膠工藝(灌膠范圍覆蓋90%元器件),且充電機具備槍頭限流功能(可根據(jù)現(xiàn)場需求通過后臺設置每個槍頭輸出電流);(2)充電運營管理平臺的安全防護能力,可出具車輛安全報告。
有關單位按規(guī)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通過審核并繳納競價保證金后,即成為競租人。
九、交易費用
明易網平臺交易服務費:詳見《明易網收費標準(試行)》,成交金額100萬元以下部分(含100萬元)收費比率按中標金額的1.5%計算,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交易服務費全部由中標人支付,在發(fā)出成交結果前繳納。
交易服務費指定賬戶:
開戶名:三明城發(fā)集團物資貿易有限公司
開戶行:興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帳 號: 181020100100277236
十、時間和地點安排
1.招租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日起至11月22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2.現(xiàn)場看樣時間:2023年11月2日起至11月22日下午17:00(正常工作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3.線下報名地址:三明市沙縣區(qū)虬江港區(qū)路9號G1棟康養(yǎng)城招商中心。
4.拍租時間與地點:2023年11月23日上午9:00至10:00,采用明易網進行拍租。
聯(lián)系人:林先生 電話:17305984178
附件:下載文件